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文学翻译大奖,由中国作协外联部承办。 一、本奖宗旨是鼓励优秀文学作品的翻译,特别是中国文学作品的向外翻译。 二、参评作品应为单本译作或合集,文本不限。外译中作品应是中国大陆地区正式出版物;中译外作品,凡中国公民所译,不论在何地出版均可参评。原作必须是内容健康、艺术水平上乘的该国优秀作品。 三、本奖每四年评选一次。第二届评选范围为1995年1月——1998 年12月新译出版(以出版日期为准)的作品。 四、推荐办法。下述单位或个人具有推荐资格: 1、全国一类高等院校的外国文学学术委员会、外国文学研究所或外国文学系; 2、中国译协所属“文学艺术翻译委员会”或各省、市、自治区译协; 3、全国专科性外国文学学会,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所; 4、外国文学专业出版社,外文出版局图书社; 5、五位正高职称专家联名,其中三位必须是所荐语种的外国文学翻译、研究、编辑或教学工作者。 推荐单位或个人需就译作质量写出内容详细的推荐信,并附被荐人简历、被荐书籍的原文和译文,以及该作者的情况介绍。以上材料请寄送两份。 五、推荐材料请于2001年6月15日前寄至:100013 北京东土城路25 号中国作协外联部彩虹奖评奖办公室 电话:010-264224749 传真:010-264221704 中国作家协会外联部 |
|部落|Archiver|英文巴士
( 渝ICP备10012431号-2 )
GMT+8, 2016-10-5 12:09 , Processed in 0.056064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