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没有这样美过,大道也不曾这般直……当然,这全是林露心里高兴的缘故。哪能不高兴呢,今天,第7期《榕华》杂志发表了她的小说《第三者》。 这可是处女作呀,半年多来,她几乎一个星期写一篇,然而回答全是“此稿我们暂不采用,现退还给你,请另行处理……。”而现在,自己的稿子终于变成了刊物上的铅字了!<?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路过“桃花酒店”,林露买了一瓶“竹叶青”,这是她爱人李刚喜欢的酒,又捎带了几样熟食和花卷。 “嘿!今晚让他高兴高兴吧!”林露像顽皮的小男孩一样,翘起嘴角笑着:“这下再不会说我不务正业,一无所获了。” 房门虚掩着,她蹑手蹑脚,想跟李刚开开玩笑,却见到他倒在沙发上,茶几上也有一本第七期《榕花》。“嘻,常说心有灵犀一点通,真不假!”她高兴地问:“你也看到啦!” “看到了!”李刚翻身坐起来,抓过《榕花》,“小说写得真不错,特别是心理活动。” “真的?!”林露不由喜形于色。 “但是,”李刚眼望着窗外,严肃地说:“如果没有感性认识,你怎么能把《第三者》中的‘我’的心理活动写得如此细腻?”林露终于品出了话语中的火药味:“小说是允许虚构的,你……” “别解释了,”李刚粗暴地打断林露的话:“没有原型,哪来虚构,你还是告诉我吧,到底第三者是谁?”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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